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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進一步提高采購限額標準
2019年01月29日 08:38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甘肅省日前發(fā)布了新一年度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上調了部分品目、部門集中采購、分散采購以及公開招標的限額標準,對某些品目進行了“微調”,另對軟件產品和高校采購作出了特別要求,旨在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發(fā)揮政府采購政策。
根據《甘肅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新目錄”),眾多品目的限額標準均有提高。如,集中采購目錄下的“圖書檔案設備(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家具用具(辦公家具)”“信息技術服務”“計算機設備和軟件租賃服務(云服務)”“車輛租賃服務”“計算機設備維修和保養(yǎng)服務”“法律服務”“會計服務”“審計服務”“資產及其他評估服務”“印刷和出版服務”“銀行代理業(yè)務”等品目的采購限額標準由去年的20萬元上調為了50萬元。對于部門集中采購的限額標準,貨物類的采購限額標準由去年的20萬元調整為了50萬元,工程類限額標準提至100萬元,服務類采購限額標準調整至50萬元,較去年提高了20萬元。關于分散采購的限額標準,“新目錄”規(guī)定,“除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外,各部門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1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而去年的貨物、服務和工程的分散采購限額標準分別只有20萬元、30萬元和30萬元。另外,貨物和服務類的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由上一期的100萬元上升為了200萬元。
在品目內容的調整方面,新一期的集中采購目錄同上一期集中采購目錄基本一致,但略有調整。如,部門集中采購目錄中的“通用設備”新增了“車輛”這一品目,并下設了“載貨汽車”“客車”“專用車輛”3個四級品目。
對于公開招標,“新目錄”強調,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應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報經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政府采購工程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采用招標投標方式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采用其他采購方式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此外,“新目錄”還特別指出了一些重要事項。如,采購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軟件產品管理制度,采購軟件產業(yè)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正版軟件產品。購置計算機辦公設備時,應當采購預裝正版操作系統(tǒng)軟件的計算機產品,對需要購置的辦公軟件和殺毒軟件一并做出購置計劃。再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購列入集中采購目錄或者達到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科研儀器和設備,執(zhí)行《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完善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楊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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