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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權賦能!山東財政為科研儀器設備“松綁”
2022年11月25日 08:49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近日,山東省財政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科研儀器設備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著眼以更加徹底地“放”、更加精準地“服”、更加有效地“管”,推出九條措施,為科研項目松綁、減負、賦能,進一步激發(fā)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的創(chuàng)造性和創(chuàng)新活力。據悉,今年以來,山東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完成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達5.99億元。
放權到底,讓采購更“省心”。一是條件“放寬”。《通知》明確,高校、科研院所采購科研儀器設備按分散采購執(zhí)行,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由采購人按照內部控制辦法執(zhí)行,無需履行政府采購程序,進一步擴大科研項目采購自主權。二是形式“放活”。《通知》提出,高校、科研院所采購進口產品或變更采購方式,經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同意后便可實施,在財政部門只需備案即可。急需開展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可不公開政府采購意向。三是主體“放權”。《通知》提出,針對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具有技術復雜、專業(yè)性強的特點,允許高校、科研院所自行擇優(yōu)選定評審專家。
服務到家,讓采購更“暖心”。一是暢通服務渠道。《通知》明確,將實行采購計劃“直通車”,高校、科研院所完整準確填報政府采購預算后,采購計劃無需審核,在一體化系統(tǒng)自動備案后,直達采購人。二是提高服務效率。對擬納入年度預算、跨年度采購、擬使用債券指標的項目,《通知》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通過“預采購”模式,在預算指標批復前開展前期采購活動,指標批復即可簽訂采購合同。三是拓展服務領域。《通知》提出,要研究開發(fā)框架協(xié)議采購電子化交易系統(tǒng),滿足對技術、服務等標準明確、統(tǒng)一,金額較小,需要多次重復采購的科研設備及輔料、耗材的采購需求,將框架協(xié)議采購入圍結果納入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方便科研人員直接選購。四是延伸服務觸角。根據《通知》,實施大型儀器設備租賃配置試點,試點單位可根據實際需求,通過采購“租賃服務”公開擇優(yōu)確定租賃供應商。
管理到位,讓采購更“放心”。一是內控機制嚴。《通知》要求各高校、科研院所切實履行采購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崗位清晰、職責明確、權責對等的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機制。二是實施范圍全。對采購限額標準以下、不需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的項目,《通知》明確,要制定科研經費專項采購管理辦法和內部控制流程,確保滿足科研工作需要,避免資金浪費。三是績效要求高。《通知》強調,要加強關鍵環(huán)節(jié)和風險點的管控,強化績效管理,不斷提高依法采購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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